臺南市私立慈恩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6-3012918 
所在地
710臺南市永康區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西街122巷49號 
負責人姓名
藍美秀 
核定收托
18 
實際收托
18 
評鑑等級
優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471.07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471.07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0507)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0507) 
退費說明
第一條:入園1星期內完成註冊手續。月費、午餐費、點心費及代辦費於每個月5日繳交。 第二條:保育費分上、下學期,教材費另計,每年6月、12月繳交。 第三條:幼兒中途入園者,月費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按入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學費按就讀月數比例收取費用;就讀月數比例,以全學期幼兒實際就讀月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月數計算,未滿一個月者按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 第四條:未滿整月繳費不予優待,月費1歲以上臨托一天800元之一歲以下1000元。 第五條:試讀一天800元,未滿一天以一天計之,試讀成功依以收退標準計之。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費、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四)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二、代辦教材雜費:視同訂金,不可退費,可取回教材。 第六條: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第七條:政府規定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點心、午餐、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6300 月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25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15000元
日間托育 餐點費 2000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6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