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花蓮縣私立花蓮大愛托嬰中心
-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4051-0777#4064
- 所在地
- 970花蓮縣花蓮市國慶里13鄰中山路一段三巷182號1樓之7
- 負責人姓名
- 釋證嚴
- 核定收托
- 60
- 實際收托
- 37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211.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1.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3-K5000764-01(核備日期:1131015)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1121)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自適應期間屆滿日後未滿四週者退還三分之二。
自適應期間屆滿日後逾四週未滿兩個月者退還三分之一。自適應期間屆滿日後已滿兩個月以上不予退費。
保險費:自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月費:依退托申請單上的退托日期以每月三十日計算,依當月未托育之日數退還。
請假退費方式:
1幼兒請事假以及國定例假日及縣市政府公告天然災害停課日不予退費。
2幼兒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包含例假日計算)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未收取餐點費者,則免退費)
3幼兒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如:COVID-19、流感、德國麻疹、登革熱等或其他高度傳染病(疥瘡、細菌性腸胃炎、肺炎黴漿菌等)或因而配合停托者(該班或全中心預防性停課)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
4因故整月請假且於假期開始前完成請假手續者當月將不予收取月費。
其他原因退費:
1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托育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依未托育之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
2中心消毒及環境整備周,依未托育之日數退還當月月費50
日費係指月費除以三十日所得之金額;平均月費係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平均日費係指平均月費除以三十日所得之金額。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13000 |
月費(每月繳交) |
日間托育 |
其他 |
3000 |
註冊費18000(1學期/6個月)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0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廚工 |
0 |
托育人員 |
9 |
特約醫師 |
0 |
行政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