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3605567
- 所在地
- 401臺中市東區進化路221巷25號1F
- 負責人姓名
- 于馨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69.8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69.8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G014572-01(核備日期:112110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1113)
- 退費說明
- 一甲方應按時接送托育幼兒。若甲方提早送幼兒至托嬰中心或延後接回幼兒逾約定時間者,以甲方逾時論。
二甲方之幼兒逾時仍留滯於乙方,應支付逾時費用,逾時10分鐘以半小時50元計算,逾時30分鐘以一小時計算,每小時100元。
三園生因故離園者,註冊費退費標準: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兩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逾兩週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二分之一。
3.收托逾四週者,不予退費。
四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餐費,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3.躺兒童係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或係因傳染病防治停托者,應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天數之餐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並須持醫生證明,方可入園托育。
4.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