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990003
- 所在地
-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203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包崇明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35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84.2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84.2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3-K50006058-01(核備日期:11311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核備日期:1130821)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退費標準:
1.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月費退費標準:
1.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五天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
3.幼兒罹患covid-19、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比例40%退費。
●保險費退費標準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備註:1.提早入托7:00~7:30or18:30後延托每小時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2.週六加托/臨時托育:每小時400元,需於前三天告知。
●餐盒及餐盒袋費用共350元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