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 所在地
- 704臺南市北區臺南市北區大興街517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曾碧秀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98.1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49.11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49.03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5555628-01(核備日期:1121024)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40308(核備日期:1140308)
- 退費說明
- 以下內容適用於111年9月1日以前之舊生,新生以定型化契約內容為主。
【退費標準】
1.實際收托日起,逾全期10日者(含10日)退月費半數,逾全期15日者(含15日)退月費三分之一。
2.實際收托日起,逾全期16日者,不予退費。
【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嬰幼兒請事假及一般病假者,不予退費。
法定傳染病請假一天,退還日數之費用的40%。
嬰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