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法王子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所在地
709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安南區頂安街339巷28號1-3樓 
負責人姓名
陳彥宇 
核定收托
100 
實際收托
92 
評鑑等級
優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357.24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317.56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39.68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31208AHP0000053(核備日期:1080315)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0420) 
退費說明
接送逾時與退費標準: (一)甲方應按時接送托育幼兒。若甲方提早送幼兒至托嬰中心或延後接回幼兒逾約定時間1分鐘者,以甲方逾時論。 (二)甲方之幼兒逾時仍留滯於乙方,應支付逾時費用,每小時300元。未滿1分鐘者,不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者,以半小時計。 (三)註冊費退費標準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四)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3.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4.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五)本契約終止時,其退費標準及手續,除本契約規定之條款外,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4300 月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45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27000元
日間托育 餐點費 1500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1
托育人員 22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