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2705-1331
- 所在地
-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80巷4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張書語
- 核定收托
- 22
- 實際收托
- 15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3
- 總面積
- 104.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8.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B11210131452(核備日期:112111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編號:80103(核備日期:1130220)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含全日托育費18000元、餐點費2000元。
二、延托費:18:00-19:00每半小時60元;逾時不滿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三、逾時費:超過19:00後每半小時75元;逾時不滿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月費退費-
1.因家庭因素或學校認定不適應環境者,可依以下標準辦理退費 :
月托育費退費標準: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新臺幣 670 元/日。
2.事假:不予退費,(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3.病假:連續請假滿5天以上(含例假日)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平均新臺幣 70 元/日;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4.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270 元。
5.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335 元辦理。
6.環境消毒停托:定於每年1月及7月各擇1日,進行全中心外聘消毒清潔工作,並公告於中心學期行事曆及中心FB,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