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632-1036
- 所在地
-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82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鄭友亭
- 核定收托
- 30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3
- 總面積
- 200.4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05.2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180527700號(核備日期:111110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15049(核備日期:1130530)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18500元:含托育費14200元、餐點費2600元、教材及材料費600元、活動費100元、雜費1000元
(二)延托費: 17:30-18:00 單次65元、每月固定550元;18:00-18:30 單次65、每月固定1100元;18:30-19:00 單次85元
(三)逾時費:19:00-19:30 95元
(四)退費說明:
1.註冊費:自適應期(10日)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自適應期(10日)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自適應期(10日)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月費:當月已繳月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契約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予家長。
3.事假:不予退費。
4.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每日87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4.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強制性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每日新臺幣 314 元。
5.因天災、事辨惑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治本契約所定事實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屢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392元辦理。
6.保險費:自契約終止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7.家長訂位保額費5000元:依所附{臺北市私立快樂托嬰中心保額費契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