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788-5829
- 所在地
-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里市民大道8段369號2樓之1
- 負責人姓名
- 陳小玲
- 核定收托
- 25
- 實際收托
- 9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9
- 總面積
- 114.3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2.0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380547301號(核備日期:113120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編號748718(核備日期:1140429)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收費:每學期(B)24000元。
二、月費:每月(C)18500元,包含托育費(E)13500元、餐點費(F)3000元、教材材料費(G)1500元、雜費(H)500元。
三、延托費收費:
(一)單次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00延托費65元;18:00~18:30延托費65元,18:30~19:00延托費85元。
(二)固定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00,1個月為550元;18:00~18:30,1個月為1100元。
四、逾時費:無
五、臨時托育費:無
六、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者,全數退還。
2.服務起始日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3.服務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4.服務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依所剩天數比例退還。保險費自停止收托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三)其他退費說明-
1.事假退費-幼兒事假不退費。
2.病假退費-幼兒連續請病假五天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依請假日數退還餐點費每日100元。
3.傳染病停托及配合停托退費-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30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4.天災事故政府一致性停課退費-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75元(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辦理。(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5.其他退費-
(1)團保費:依壽險公司公告費用收取費用。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2)保額費:確定收托時收取保額費5000元,就托後原收取之保額費可折抵當學期註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