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2700-1189
- 所在地
- 106臺北市大安區德安里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76巷15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李素真
- 核定收托
- 27
- 實際收托
- 27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9
- 總面積
- 111.4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4.9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180426001號(核備日期:11110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01955(核備日期:1130314)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項目:含托育費14200元、餐點費2300元、教材及材料費2000元、其他500元(含親子活動…等等)。
二、延托費:單次延托每半小時為82元,不滿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當月整月延長托育時間,每半小時收取延托費用1050元/月。
三、逾時費:18:00後逾收托時段每半小時為100元。逾時不滿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中心者,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 、註冊費:
(1).學期教托育務起始日前離中心者,全數退還。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4).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 、月費:按幼兒未就讀月數及當月未就讀日數與當月托育服務日數比例退費。
3 、代收代付保險費:依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之規定。
(二)、幼兒因病請假並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5日(含例假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餐點費每日新臺幣77元,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三)、幼兒因事請假並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5日(不含例假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餐點費每日新臺幣 77 元,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四)、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每日新臺幣360元。
(五)、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請假及強制停課,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每日新臺幣450元。
(六)、教學準備週(含消毒停托日)7/25~7/31,扣除5/1調整上課及假日外,依日數退還平均餐點費每日新臺幣 77 元,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七)、春節、國定假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