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9449595
- 所在地
- 235新北市中和區捷運路56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林逸豪
- 核定收托
- 75
- 實際收托
- 74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547.0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76.0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工使字第113K01059701號(核備日期:11312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編號:847280(核備日期:1131112)
- 退費說明
- 新生退托:
初次收托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比例計算收取月費(含例假日),並辦理退月費。
家長自行請假:
一、 連續請假未滿10天(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二、 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三分之一。
三、 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四、 連續請假之日數計算範圍,不包含下列:
(一)連續請假期間前後之例假日
(二)連續請假期間前後與中間之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
法定傳染病請假者:
一、 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兒童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二、 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退還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不予退費情形:
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均不予退費。
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
每年上下半年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並於暫停收托前30日通知或公告,停托期間不退費。
機構因故停托者:
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