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7-3909558
- 所在地
- 807高雄市三民區高雄市三民區興隆街67號1樓、夾層、2樓
- 負責人姓名
- 王欽龍先生
- 核定收托
- 32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69.35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15.1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9-K000872-01(核備日期:1090110)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消師證字第0023號(核備日期:1080925)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退托:
1.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3.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訖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法定傳染病停托: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如下:
未滿一歲兒童,退還平均月費40,及每日新臺幣245元。
滿一歲~未滿兩歲兒童,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31元。
其他: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即1歲以下每日退還新臺幣306元;滿1歲每日退還新臺幣289元。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註冊後,於開學前因故未到則全數退還,但須扣除1000元保額費。(含預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