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9583258
- 所在地
- 220新北市板橋區後埔里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34號2樓之1
- 負責人姓名
- 侯月和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97.05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6.0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010346-01(核備日期:11209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60826(核備日期:1120901)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退費標準(舊生):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一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含)以上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標準(舊生):
●月費.餐點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當月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270元。
●當月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不得跨月)
三.註冊費退費標準(新生):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一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含)以上者,不予退費。
四.月費退費標準(新生):
●月費.餐點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事假不予退費。
●病假: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含五日),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需檢附醫生診斷證明)。
●兒童罹患腸病毒.法定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283元。
●退托:家長應於14日前通知本中心,當月已繳月費依比例退還剩餘日數之費用,若未於14日前通知本中心,至退托前應以事假計算,不另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