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捧馨園二館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29551979 
所在地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39號2樓 
負責人姓名
楊麗瓊 
核定收托
55 
實際收托
評鑑等級
優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276.98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201.83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607696(核備日期:1111121)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790560(核備日期:1121212) 
退費說明
一﹑收費退費標準 (一)註冊費: 1.自註冊入學日起算一個月內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註冊入學日起算兩個月內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註冊入學日起算60天以上不予退費。 (二)月費: 1.連續 病假 五日以下不得要求補課或退費。 2.連續 病假 五日以上,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 二、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經本中心觀察認為不適應環境者,得請家長帶回並退回所剩天數之月費及註冊費。 2.園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訖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3.如幼兒連續請病假(罹患一般感冒、流感、肺炎、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事假、自主請假留家照顧者,依「退費條件標準表」辦理退費,7天以上者(不含週六、週日及特殊連續假日三天以上假期)其請假,未連續或跨月者不予退費。(農曆春節當月不退費) ,平日每天退費280元。(如當日有領取餐點,則不予退費) 4.幼兒請假之退費計算,依退費標準於以退費。(此退費標準不適用於請假退費標準第3項規定) 5.本園於每月25日,若逢假日往前推算一日,發回次月之繳費單,每月5日前繳款,請家長按期繳交,以便園務推動。 6.就讀本中心後若遇需離園退註冊費時,煩請提前於一個月前告知,以方便在行政作業上完成相關程序。 (三)本契約終止時,其退費標準及手續,除本本契約規定之條款外,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21000 註冊+月費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0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0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