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4611603
- 所在地
- 407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301之116、301之117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傅雲慶
- 核定收托
- 67
- 實際收托
- 58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246.6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35.41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111.2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G020687-01(核備日期:11212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304289(核備日期:1130515)
- 退費說明
- 壹、註冊費退費標準 :
一、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於終止日起七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二、適應期間屆滿後,終止契約
1.未滿1個月者,退還2/3
2.滿1個月未滿2個月,退還1/3
3.滿2個月(含)以上者,不予退費。
貳、月費退費標準 :
退托以每月三十日計算,按比例退還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剩餘日數。
參、保險費:
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肆、病假
連續請假滿5天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日餐點費34元。
伍、事假
連續請假滿10天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日餐點費34元。
陸 、傳染病防治停托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每日平均月費新臺幣226元。
柒、法定停課
因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退還每日平均月費新臺幣282元。
註:
一、適應期間終止契約,於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二、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契約,於七日內將已繳之註冊費、月費及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將剩餘日數費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