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2457677
- 所在地
-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77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戴意
- 核定收托
- 105
- 實際收托
- 93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550.4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369.8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9-K001577-01(核備日期:1090130)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529128(核備日期:1081015)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
1.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2/3費用。2.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1/3費用。3.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請假退費方式: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幼兒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1歲以上餐點費1,000元,退還每日新臺幣34元。1歲以下餐點費500元,退還每日新台幣17元。(如跨週連續請病假包含例假日計算)
3.幼兒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71元(如跨週連續請病假包含例假日計算)
4.請假未滿十天、連續請假期間之前後例假日、政府公告之國定假日等均不予退費。
◎雙方當事人均不終止契約之退費方式: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38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