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2752-5968
- 所在地
-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251巷4弄8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蕭琪潔
- 核定收托
- 24
- 實際收托
- 16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101.0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5.0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台協查核字第11370434400號(核備日期:11310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12570(核備日期:1130524)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20000元:含托育費12000元、餐點費4500元、教材費3000元、活動費500元
二、逾時費說明:18:00以後每半時100元。
三、退費標準說明:
(一) 註冊費
1.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當月已繳月費(包含餐點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 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四)其他費用(應含傳染病停托費用):
1.因病連續請假5天,得檢具醫生證明,每日退還150元。【含國定假 日及例假日,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事假不予退費
3.幼兒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知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的百分之四十(360元)。
【不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4.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
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的百分之五十(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