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5051288
- 所在地
- 744臺南市新市區大順三路125號2樓C210室、C211室、C212室
- 負責人姓名
- 黃淑微
- 核定收托
- 40
- 實際收托
- 33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86.9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86.9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8-K000117-01(核備日期:1090918)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0-108-7012020F-00001-AAF(核備日期:1091231)
- 退費說明
- 退費項目
(一).註冊費退費標準: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一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
1.辦理退費以退保險當日為基準日,按天數計算退費。 2.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不含例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不含例假日)退還一日一百元整。 3. 托嬰中心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5日(不含例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不含例假日)退還一日一百元整。 4. 國定假日或農曆春節連續假日不予退費。
(三).保險費(含雜費)不予退費。
(四).預約金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