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4861388
- 所在地
- 412臺中市大里區新南路158號1-3樓
- 負責人姓名
- 江品璁
- 核定收托
- 55
- 實際收托
- 42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247.2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27.19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9K01184301(核備日期:1091227)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210091(核備日期:1100910)
- 退費說明
- 退費規定:(應與服務契約及組織章程一致)
(一)註冊費退費標準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退費標準 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 本中心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 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 例假日計算)需檢附上就醫證明。 3. 幼兒請假退費之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4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 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需檢附上就醫證明 4. 凡遇國定假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及依規定應放假日,一律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