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淡水新興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6259966
- 所在地
- 251新北市淡水區大義街18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江尚明
- 核定收托
- 75
- 實際收托
- 75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8
- 總面積
- 980.0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504.9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8-K010322-01(核備日期:108120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1111)
- 退費說明
- 二、 退費標準 以每日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9,000元除以30日計。
1.退托:新生自初次收托日起7日(不含前後連接之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
2.舊生申請退托,月費扣除當月實際就托日數後(每日300元),按天數以30日計退還剩餘費用。
3..兒童團體平安保險費: 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
4.退費手續:請家長於退托日兩週前告知中心,並填妥放棄就托申明書。
5.事/病假:連續請假滿10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1/3費用。
6.請假手續:請家長電知中心或寫寶寶日誌告知中心。
7.傳染病防治停托 (1)因法定傳染病請假停課者,依請假實際日數或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按比例退還月費三分之一(每日100元)(不含例假日)。法定傳染病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訂定(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為準),應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並留家照顧
8.環境準備停托:中心每年6月12月最後一週之週五、六、日停托,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9. 國定假日及春節假期、補假、天然災害、人為無法抗拒等因素,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9000 |
月費 |
日間托育 |
其他 |
123 |
保險費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1 |
專任護理人員 |
1 |
廚工 |
1 |
托育人員 |
22 |
特約醫師 |
0 |
行政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