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鑫田托嬰中心(原名稱:摯愛人子)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2)2703-9888 
所在地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00號 
負責人姓名
涂毓菲 
核定收托
40 
實際收托
30 
評鑑等級
乙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3 
總面積
167.51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140.53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180154600(核備日期:1110314)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0205) 
退費說明
一、月費收費項目:托育費13500元(含餐點費2500元、教材材料費1000元、雜費2500元) 二、延托費:(單次)17:31至18:30每30分鐘$65元/次。18:31至19:00每30分鐘$85元/次。 (固定)17:30-18:00每月550元;18:00-18:30每月1,100元。 逾時費:19:01起每30分鐘$95元/次 三、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 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 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 1.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適應期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3.適應期間屆滿: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 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4.兒童請事假不退費。 5.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 (含副食品)費。(連續 請病假包含例假日計算、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平均為每日83元。 6.法定傳染疾病請假者:幼兒罹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而請假,或配合中心停托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退還平均月費之四十,平均為每日退費314元 (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 7.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 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 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 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92元(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辦理。 8.本機構因有全中心清潔消毒及員工訓練等需求,每學年需有三日不退費停托日,於學期初行事曆中載明,並提前至少三個月在聯絡本提醒,以便配合安排休假。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23500 註冊費每月4000元(一學期6個月共24000元)+月費19500元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1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1
托育人員 7
特約醫師 1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