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森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愛瑞汀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否  
聯絡電話
06-3035600 
所在地
710臺南市永康區大橋里大橋一街73巷8號1-2樓(含夾層) 
負責人姓名
王華勇 
核定收托
42 
實際收托
評鑑等級
乙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149.53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100.73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48.8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1-K008499-01(核備日期:1111226)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10908) 
退費說明
接送逾時與退費標準: 逾時費用,每次每小時250元。每次未滿30分鐘者,以半小時150元計。 (三)註冊費退費標準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四)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訖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收取以每月30日計算,收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者(不包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支當月月費3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連續請假以不跨月份為原則) ◎(因腸病毒而停班停課之健康者亦同) 3.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計算。(月費÷30×請假日數×30) 4.家長自行請假: (1)連續請假未滿5日(不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5日(不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30。 (3)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4)連續請假之日數計算範圍,不包含下列: 甲、連續請假期間前後之例假日。 乙.連續請假期間前後與中間之連續性國定假,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 5.不予退費情形: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均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5000 月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33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19800元
日間托育 其他 3600 學檔製作雜費/半年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0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0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