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9333932
- 所在地
- 260宜蘭縣宜蘭市泰山里泰山路98號
- 負責人姓名
- 黃浩然
- 核定收托
- 38
- 實際收托
- 32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134.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34.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1213-B002088-01(核備日期:1111213)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21108)
- 退費說明
- 收費:
月 費:特定家庭每月月費新台幣9,000元-11000元整(註2)。 一般家戶每月月費新台幣11,000元整。
註1:月費不含幼兒食/用之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托育費用補助由政府直接撥入家長戶)。
註2:特定家庭係指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身心障礙幼兒、發展遲緩幼兒、特殊境遇家庭。
保險費:每年2月及8月繳交,兒童團體保險費家長負擔2/3、 政府負擔1/3 。(中途就托者,以 實際就托月份起,按比例繳交保費;中途停托者,依所剩之月數退還未到期的保費)凡家長或
幼生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持有低收入證明者、原住民之身分者免收保費,其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延長托育:每小時收費140元。(依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網站訂定公告之延長托育費標準收取。)
1.兒童家長事先與托嬰中心約定延長托育時間而產生費用,最晚至晚上19時;未滿30分鐘者(含)以30分鐘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家長因無故無法於18時前至中心接送幼兒,每月有4次彈性延長至18時15分前,免收延托費用(次數不得跨月累積)
逾時費:每小時收費140元(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家長未經事先與托嬰中心約定而逾時收托時段接回兒童,逾時30分內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假日臨托:收費基準比照勞動基準法基本時薪收費,(本項目為非常態收托,需3日前提出申請,逾時30分內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繳費日:每月10日前繳費。特定家庭可於每月26-30日繳費。
˙退費:
退費基準以每日300元~367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9,000元~11000元除以30日計)。
◎ 停托退費基準:
1.月費:當月已繳月費按比例所剩日退還。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月費/3040請假天數)。
4.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統一致性之政府法令(月費/3050天數)
5.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及繳費及收據上截明契約起訖日,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 請假退費基準:
其他未盡事宜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屬函頒予家長簽定之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