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春田天母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2)2834-8523 
所在地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32巷9號1樓 
負責人姓名
魏玉珍 
核定收托
34 
實際收托
31 
評鑑等級
甲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2 
總面積
160.47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119.32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1008) 
退費說明
一、月費17500元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4500元、餐點費2000元、教材材料費1000元。 二、延托費:17:30-18:30每半小時60元, 18:30-19:00每半小時80元。固定延托費:17:30-18:00每月500元,18:00-18:30每月1000元 三、逾時費:19:00-19:30,每半小時85元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4.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二)月費退費- 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三)其他說明- 1.事假:不予退費 2.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新台幣67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0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4.其他: (1).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2).如家長未依照本契約第17條約定時間前通知,仍得於告知當日後往後算14日(14日內?正常收托日,需正常繳費),第15日為退托日 (3).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 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 ,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75元(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辦理。(平均月費:指學期 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其他 22500 平均月費:含註冊費每月5000元(1學期6個月共30000元)+月費17500元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2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8
特約醫師 1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