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2651-8040
- 所在地
- 115臺北市南港區中南里經貿二路231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游子璘
- 核定收托
- 53
- 實際收托
- 47
- 評鑑等級
- 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215.2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87.4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80504500(核備日期:1111024)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0520)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4.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月費: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事/病假:一般事假不退費 , 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一日退還150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28500/3040=380元依請假日數退還。傳染病退費: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 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80元(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其他:1.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 (依照契約書中費用計算)2.每年三天消毒日,提前公告於拉斐爾家長窩及合作書中,停托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