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芙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樂芙托嬰中心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982220
- 所在地
- 708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32鄰健康路三段342號1至2樓
- 負責人姓名
- 趙文芳
- 核定收托
- 30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17.8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00.3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17.5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T11212051675(核備日期:112120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30506(核備日期:1130506)
- 退費說明
- 退費說明:
學費: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4)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月費: a.如生病在家休息,連續7天(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餐點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b.請假7天以下者,費用以整月計,恕不退費。
c.托嬰中心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7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餐點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但本托嬰中心因考量家長基於配合防疫措施,所以每日扣200元×缺席天數。
d.事假不論日數,一律恕不退還。
e.國定假日、農曆春節假期:連續達7日(含假日)以上, 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餐點費辦理,若彈性放假已安排補課,即不達連續7日放假之退餐點費標準。
其他:書包700元(贈送),餐具700元(贈送),棉被袋700元(未製作)(就讀滿學期者贈送)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餐點費 |
2000 |
副食品費 |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15500 |
月費 |
日間托育 |
教材費 |
3300 |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19800元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0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廚工 |
0 |
托育人員 |
7 |
特約醫師 |
0 |
行政人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