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508-1708
- 所在地
- 104臺北市中山區江山里合江街100巷11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黃證穎
- 核定收托
- 21
- 實際收托
- 18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98.9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3.9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十七)安申字第11260085000號(核備日期:112072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消士證字第1599號(核備日期:1130506)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4500、餐點費$1000、教材及材料費1500。
二、延拖費:於17:30-18:30提供固定延托及單次延托之選項。
17:30-18:00固定延托每月$500,每次$60
18:00-18:30固定延托每月$1,000,每次$60
18:30-19:00單次延拖每次$80
逾時費19:00後半小時收取,每次85
三、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A.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B.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C.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其他-
A. 乙方當月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每日退費新台幣$ 40 ,(且乙方需檢付醫療院所證明)。
B. 當月因法定傳染疾病需自行隔離,或依據政府防疫措施,需連續請假(停班課)五日以上,每日退費新台幣 $300。
C. 乙方當月因個人因素連續請假五日以上,不予退費。
D. 當月無連續請假五日以上,不予退費。
E.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