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890883
- 所在地
- 701臺南市東區崇文里8鄰崇善路646號
- 負責人姓名
- 黃盈斐
- 核定收托
- 33
- 實際收托
- 32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15.5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15.5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0-K007790-01(核備日期:1101220)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0418(核備日期:1110418)
- 退費說明
- 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事假或病假(含腸病毒、流感、結膜炎、玫瑰疹、水痘…)連續達 5 天以上者(不含週六、週日、勞動節及國定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餐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其他請假未連續五天以上不予退費 。
2.計算方式為【餐費÷全月天數×請假天數】,扣除費用於次月月費。
3.例:2000 ÷ 30 × 5 =333(退費金額)遇天災或特殊事件(如颱風、豪 雨、選舉等)而停課者,不予退費。
4.如需請事假一週以上者,請於請假日一週前告知園方,以利相關行政作業準備。
5.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或政府公告之補課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6.新舊生入退學/新舊生收退費標準依該托嬰中心最新公告之收退費公文為主。
7.請假需填寫請假單,如未填寫請假單不予退費。
【延托費】(元/時)每小時250元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