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535-8101
- 所在地
- 300新竹市北區金竹路146-148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彭鈺梅
- 核定收托
- 54
- 實際收托
- 41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9
- 總面積
- 286.7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91.5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府都使字第1080178105號(核備日期:1081128)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入園就托(自收托日起 5 日內為適應期間)/離校:於離校日前(14日工作日)通知園方(14日計算不包含例假日)。
兒童家長於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因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本契約時,家長已繳之註冊費、月費及餐點費,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家長。(詳見契約)
適應期滿後依第十七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下列規定退還款項予家長。
※註冊費:
1.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月費、餐點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請假退費方式:
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因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每日267元。
備註:
1. 就讀未滿一年(12個月)須繳交1800元 媽媽包、餐袋組費用。
2. 本園無提供:沐浴洗澡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