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89882386
- 所在地
- 241新北市三重區仁政街126-4、126-5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葉若蕎
- 核定收托
- 41
- 實際收托
- 41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8
- 總面積
- 201.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44.504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005477-01(核備日期:1120525)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867844(核備日期:1140118)
- 退費說明
- 壹、收費標準:
一、日間托育:
(一)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下午5時至6時為彈性托育時間。
(二)每學期註冊費為12,000元,學期初收費,上學期8月至1月,下學期2月至7月。
(三)每月月費為新臺幣19,000元,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
(四)餐點費/副食品費:一歲以下500元/月;一歲以上1000元/月。
二、延長托育:
?延後托育費收費說明:請於17點59分前將幼兒帶回,超過18點00分後一律酌收延托費,以刷卡離校時
間為主。當月延托費於次月繳交,計算日為上個月24日至當月23日幼兒離校時間。
█ 延後托育費(晚上6:00-6:30):91.5元/ 半小時。(每年依照勞工基本時薪調整收費)
█ 逾時托育費(晚上6:30-7:00):91.5元/ 半小時,未提前告知不得延托。(每年依照勞工基本時薪調整收費)
█ 逾時托育費(晚上7:00-7:30):123元/ 半小時,未提前告知不得延托。(每年依照勞工基本時薪調整收費)
三、幼兒團體保險:依新北市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須強制投保,保險費用一次繳納。
貳、退費標準:修正中以下為舊制。
(一)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月費、餐點費以每月30日計算,
其請假未連續者及事假不予退費。(若幼兒未被酌收餐點費則無退費)
(二)請假退費標準:
? 病假連續超過五天以上者(含例假日計算),可申請退費。
退費方式:依請假上課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於下個月退費。一歲以下:17元/日;一歲以上:33元/日
? 罹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
依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80元/日。
(三)不予退費情形: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
(含彈性調整放假日等)均不予退費。
(四)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中心為辦理環境整理及各項準備事宜,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排定期暫停收托,
並於暫停收托前 15日通知或公告,停托期間不退費。
三、不予退費情形:除上述規定外,事假、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均不予退費。
四、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中心為辦理環境整理及各項準備事宜,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排定期暫停收托,並於暫停收托前30日通知或公告,停托期間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