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4718867
- 所在地
- 403臺中市西區精誠三十街41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陳儀蔓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111.4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3.1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G001012-01(核備日期:112021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302445(核備日期:1130425)
- 退費說明
- 一)日間托育費payment:
1.註冊費Semester fee(以六個月計six months)新臺幣NT18000元。
2.月費Tuition:新臺幣NT12500元。
3.保險費Student insurance(代收代付):新臺幣NT808元。(依當年度政府公告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規定收取)。
4.餐點(含副食品)費Food cost:新臺幣NT500元
5.逾時費overtime charge: 逾收托時段每10分鐘(every 10mins)新臺幣NT 53元。最高每小時an hour maximum新臺幣NT317元。逾時不滿十分鐘者,以十分鐘計。
註冊費退費標準:
標準如下: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餐點(含副食品)費。
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並依本園之收退費明細項目辦理。月費以當月之工作天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之。
(一)病假: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二)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工作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日額之40計算。日額為新台幣207元(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如:(16000/6+月費)/30請假工作天數40
(三)事假: personal leave: No refund
因個人因素請事假均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