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631-0095
- 所在地
- 114臺北市內湖區葫洲里民權東路6段296巷66之2號
- 負責人姓名
- 王英毅
- 核定收托
- 33
- 實際收托
- 31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160.8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18.3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70329500(核備日期:1110914)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30506001(核備日期:1130506)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18500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6000元、餐點費2500元
二、延托費用:
1.17:30-18:00:單次-每小時最低工資/2
固定-每小時最低工資×22天/2×0.384
2.18:00-18:30:單次每小時最低工資/2
固定1,656元
3.18:30-19:00 單次每小時最低工資×1.34/2
三、逾時費:19:00-19:30每半小時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1.67/2計算)
四、臨時托育費:200元/時
五、代辦費:2500元(含書包、餐具、餐袋、隨身碟)
六、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屆(5日)滿後至未逾1個月者,註冊費退還2/3
(2)自適應期屆滿(5日)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屆滿(5日)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
1.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平均當月餐點費每日新台幣83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2.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每日新臺幣 314 元。
3.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每日新臺幣 392 元。
4.環境準備停托日,上下學期各1日,不予退費。
(三)平安保險費:契約未終止時均不退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