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704-5089
- 所在地
- 106臺北市大安區龍雲里四維路160巷14號
- 負責人姓名
- 涂毓菲
- 核定收托
- 25
- 實際收托
- 25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05.3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7.8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380425400(核備日期:1130925)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40214)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C)收費項目:含托育費(E)10500元、餐點費(F)4500元、教材材料費(G)4500元。
二、延托費收費:
(一)單次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00/65元、18:00-18:30/65元、18:30-19:00/85元。
(二)固定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00/550元/月、18:00-18:30/1100元/月。
三、逾時費:19:00-19:30/95元。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1.自適應期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其他退費說明—
1.事假退費—請事假不予退費。
2.病假退費—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含假日)退還當月餐點150元/日。
3.傳染病停托及配合停托退費—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314元/日。
4.天災事故政府一致性停課退費—退還平均月費392元/日辦理。
5.其他退費-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6 .本機構因有全中心清潔消毒及員工訓練等需求,每學年需有三日不退費停托日,於學期初行事曆中載明,並提前至少三個月在聯絡本提醒,以便配合安排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