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童樂園國際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否  
聯絡電話
06-5810910 
所在地
741臺南市善化區復興街48巷2之5號1-2樓 
負責人姓名
簡佑修 
核定收托
29 
實際收托
11 
評鑑等級
丁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103.825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69.495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34.33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09-K006310-01(核備日期:1091130)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80617) 
退費說明
1.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本中心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學費: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 之一。 ○4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2.本中心依本收退費基準收取各項費用及辦理退費,收退費皆開立收據一式 二份,一份交付家長,一份中心留存備查。 3.辦理退費之基準日,應以幼兒實際離園日為主。 4.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 者,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 品。 1.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餐點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2.托嬰中心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 (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餐點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3.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及調整放假) 以上,餐點費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後扣除方式辦理。但辦理補課之 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4.幼兒因故請事假或病假(包含法定疫情),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含假日) ,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其他請假未連續超過7日(含假日)者不 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28000 月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40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24000元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0
其他人員 1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5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