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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私立笙愛小熊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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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
- 04-22620799
- 地址
- 402臺中市南區崇倫里建國南路一段226號1樓
- 負責人
- 吳佳錡
基本資訊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2620799
- 所在地
- 402臺中市南區崇倫里建國南路一段226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吳佳錡
- 核定收托
- 30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162.75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08.51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G021798-01(核備日期:11301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41228)
- 退費說明
- 退費規定: 第十八條 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兒童家長於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因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本契約時,兒童家長已繳之註冊費、月費及餐點(含副食品)費,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予兒童家長。 兒童家長得於適應期間屆滿後依第十七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下列規定退還款項予兒童家長: (一)註冊費: 1.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 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 (連續請病假系包含例假日計算)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 224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 類型 | 費用名稱 | 費用金額 | 費用說明 |
|---|---|---|---|
|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15800 | 含註冊費15,600元及月費13,200元等之平均每月托育費用 |
| 日間托育 | 餐點費 | 1000 | 副食品每月1000元 |
| 類型 | 人數 |
|---|---|
| 主管人員 | 1 |
| 托育人員 | 8 |
| 特約醫師 | 0 |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 行政人員 | 0 |
| 廚工 | 1 |
| 其他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