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4881662
- 所在地
- 326桃園市楊梅區楊梅里大模街10號3樓
- 負責人姓名
- 陳宗仁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45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514.0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42.5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90312)
- 退費說明
- 一、退費標準(以當月計算,每月以30日計算,每日300元):
(一)、自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二)、兒童請事假不於退費,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而無法送托。
(三)、兒童請病假未送托者:
1.連續請病假未滿10天(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病假10天(含)以上(含例假日)者,依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退還100元。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四)、法定傳染病請假者:(傳染病係傳染病依防治規定訂定,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屬網站公告為準)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退還100元(不含例假日)。
(五)、環境準備停托:中心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度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1日,進行行政及教保活動規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當日不予退費,中心應於暫停收托前30日通知或公告。
(六)、中心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一日退還150元(日數不包括例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