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婦幼健康促進發展協會經營管理臺北市潭美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7936532
- 所在地
- 114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79號3樓
- 負責人姓名
- 社團法人中華婦幼健康促進發展協會代表人潘俊亨
- 核定收托
- 12
- 實際收托
- 12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09
- 總面積
- 135.7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9.1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台協查核字第10970282700號(核備日期:109111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581628(核備日期:1100222)
- 退費說明
- 一、收費情形
1.托育費用:月費1萬4,500 元。
2.延托費:17:31-18:00延托費60元,18:01-18:30收托費60元,18:31-19:00延托費100元。
*超過19:00者依18:31~19:00之規則收費。
*延托費用採累積制。
3.臨時收托:每小時120元,並酌收點心費40元。
*倘家園有額外收托之名額,且托育人員人力得以負擔情況下,得提供家長臨時托育服務。
*需三天前預約,每次以不超過半天為原則(4小時) 以維護家園嬰幼兒之權益。
*若臨托時間超過17:31,則依延長收托服務收費。
二、退費情形
退費標準:以每日 483 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 14,500 元除以 30 日計)。
1、新生退托:新入家園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四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2、已入托之舊生:退托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3、事假: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4、病假:連續請假滿 10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5、傳染病防治停托: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6、環境準備停托:家園每學期開學前停托 2 日,進行全家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7、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14500 |
日間托育費 |
臨時托育 |
托育費 |
120 |
每小時120元計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4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廚工 |
1 |
托育人員 |
3 |
特約醫師 |
2 |
行政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