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小浣熊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6-3025501 
所在地
710臺南市永康區東橋五路126號1樓 
負責人姓名
賴婉倫 
核定收托
37 
實際收托
29 
評鑑等級
乙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174.01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131.62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2-K5555956-01(核備日期:1121013)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消士證字第4505號(核備日期:1131101) 
退費說明
甲方應按時接送托育幼兒。若甲方提早送幼兒至托嬰中心或延後接回幼兒逾約定時間一分鐘者,以甲方逾時論。 甲方之幼兒逾時仍留滯於乙方,應支付逾時費用,每半小時200元。未滿三十分鐘者,以三十分鐘計。三十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註冊費退費標準 ◎就讀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就讀日起至未滿兩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就讀日起兩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月費退費標準: ◎就讀日起至15天以下(含例假日、含15天),月費退還三分之一。 ◎就讀日起至15天以上(含例假日),不予退費。 ◎依人事行政機關規定之國定假日、春假一概不予退費。 ◎中心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5日以上者(不含例假日),按當月未就讀日數(不含例假日),退還一日一百元整。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5日以上者(不含例假日),按當月未就讀日數(不含例假日),退還一日一百元整。其餘項目不予退費,請假未連續者及跨月者不予退費。 ◎保險費(含雜費)不予退費。 ◎訂位金不予退費。 弱勢家庭嬰幼兒收托優待辦法: 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危機家庭、特殊境遇家庭及原住民,領有政府簽發之公文或證明者,於本中心就托者,每月月費減免1500元。 本契約終止時,其退費標準及手續,除本契約規定之條款外,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5800 月費
日間托育 餐點費 2000 六個月以下不需繳交;1120428南市社兒字第1120475541W號函核定調整收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30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18000元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1
托育人員 6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