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013600
- 所在地
- 710臺南市永康區永平街759巷3號
- 負責人姓名
- 李思樂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50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241.6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2.2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29.4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0-K005623-01(核備日期:1101115)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00503)
- 退費說明
- 雜費2800材料費3800一學期(六個月)收費一次
一.退學之退費標準
1.註冊費退費標準:收托日起未滿一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收托日起未滿2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收托兩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2.月費:就讀未滿十日者(含例假日)退1/2,超過十日不予退費
3.保險費:已投保不退費
4.就托第一個月,月費以天數計
二.請假退費辦法
1無論事假或病假連續5日以上者,(不含六日)退還請假日數當月餐點費
2.若遇停托請務必於兩周前通知中心,未告知者以就讀兩周計之。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