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2660611
- 所在地
- 236新北市土城區清水路211號
- 負責人姓名
- 李惠娟
- 核定收托
- 39
- 實際收托
- 34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81.4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39.74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8-K005406-01(核備日期:1080828)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516999(核備日期:1080830)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費(副食品):當月已繳月費、餐點費(副食品),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四)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五)請假退費方式:
1.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 副食品) ,未滿1歲退還新臺幣17元,1歲以上退還新臺幣34元。 若未收取餐點費( 副食品) 者,則免退餐點費( 副食品) 。
2.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8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六)上述內容未儘事項依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內容辦理相關退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