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5856049
- 所在地
- 741臺南市善化區興安街151號1樓(含1樓夾層)
- 負責人姓名
- 王界明
- 核定收托
- 45
- 實際收托
- 36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59.62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5.74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63.88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南市消預字第1080016493號(核備日期:1080807)
- 退費說明
- 接送逾時收費:
家長之幼兒逾時仍留滯於中心,應支付逾時費用,延托時間:18:00-19:00,每半時100元。未滿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以此類推。
註冊費退費標準:
1. 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 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 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假5天(不含例假日)以上者,退每日費用30(含假日退費),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退回費用將移轉至下個月月費扣抵計算。
3.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4.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按當月連續假日退每日費用30,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