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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私立快樂妮妮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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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
- 02-22740008
- 地址
- 236新北市土城區埤林里學享街72號
- 負責人
- 王湘君
基本資訊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2740008
- 所在地
- 236新北市土城區埤林里學享街72號
- 負責人姓名
- 王湘君
- 核定收托
- 24
- 實際收托
- 24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107.9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4.0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621288(核備日期:11005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522957(核備日期:1080925)
- 退費說明
- 依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內容辦理相關退費事宜 兒童家長得於適應期間屆滿後依第十七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下列規定退還款項予兒童家長: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第十九條 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一般感冒、腸胃炎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連續病假五日以上需有醫療院所之就醫證明方可申請退費,如無生病事實則視為事假不予退費。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群聚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93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除上列相關病假外,其餘事假,不予退費。
| 類型 | 費用名稱 | 費用金額 | 費用說明 |
|---|---|---|---|
|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22000 | 註冊費一學期(六個月)共12000平均每月2000+每月托育費20000 |
| 日間托育 | 餐點費 | 0 | 1歲以下500.1歲以上1000 |
| 日間托育 | 其他 | 0 | 延長托育費:第一小時為當年度公告基本工時以分計費 |
| 類型 | 人數 |
|---|---|
| 主管人員 | 1 |
| 托育人員 | 6 |
| 特約醫師 | 0 |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 行政人員 | 0 |
| 廚工 | 0 |
| 其他人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