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3689929
- 所在地
- 334桃園市八德區瑞泰里2鄰介壽路2段583巷14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楊德玲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50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2
- 總面積
- 476.8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49.8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8-B007071-01(核備日期:1081107)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91118)
- 退費說明
- 退托:
1.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2.中途退托:至退托日起,退還費用,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病假:
1.連續請假未滿10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法定傳染病請假
1.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疾病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退還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環境準備停托:
中心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度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1日,進行行政及教保活動規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當日不予退費。
中心因故停托:
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其二分之一金額(一日以150元計算),日數不包括例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