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623686
- 所在地
- 702臺南市南區萬年五街40巷20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郭恩豪
- 核定收托
- 49
- 實際收托
- 49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74.1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20.74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53.44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T10911260114(核備日期:110033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4.25-111.5.10(核備日期:1110512)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月費退費如下: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四)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起逾2個月以上者,註冊費不予退費。
二、代辦教材雜費:視同訂金,不可退費,可以取回教材。
三、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或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和午餐費100元/1天,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四、政府規定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和午餐費100元/1天,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其餘不予退費。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