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458723
- 所在地
- 709臺南市安南區仁安路196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莊以琳
- 核定收托
- 32
- 實際收托
- 31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12.1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2.4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39.66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080022610(核備日期:10810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南工使字第03944號(核備日期:1090429)
- 退費說明
- 月費退費方式:收托滿一週未滿二週退托育費二分之一;未滿三週退托育費四分之一;三週以上不退費。
事假、病假:
1.如因家長個人因素,幼兒連續實際請假7天以上(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實際日數之費用的餐點費(每日200元),如無連續請假者(及未滿7天者)不予退費。
2.法定傳染病停托,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肺結核、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依衛生所規定居家隔離一週,需請假七日以上,退還請假實際日數之費用的餐點費(200/一日),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