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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附設員工子女托嬰中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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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
- (02)8663-1122轉310
- 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美里羅斯福路6段336號
- 負責人
- 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代表人:許秀玲)
基本資訊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8663-1122轉310
- 所在地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美里羅斯福路6段336號
- 負責人姓名
- 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代表人:許秀玲)
- 核定收托
- 40
- 實際收托
- 4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173.4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41.4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80344102(核備日期:1121113)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44689(核備日期:1140327)
- 退費說明
- 一、收費項目 月費(17500):含托育費11500元、餐點費5000元、教材材料費1000元。 註冊費(30000) (一)單次延托:17:30至18:30每半小時收費為「每小時最低工資/2」元。 (二)固定延托:17:30至18:00每月收費為「每小時最低工資X22天/2X0.384」元。 二、退費規定如下: 1.停托退費 (1)月 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每日584元。 (2)註冊費: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依請假日數退還每日167元。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每日300元。 4.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每日375元。 5.保額費共計新臺幣5000元,就托後原收取之保額費可全額折抵當學期註冊費。無論任何原因無法入托,保額費全數退還。 6.每年除夕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當日不上課。 每年七月最後二個工作日為中心備課日,當日不上課。 每學期消毒日停課一天。 因上述因素停課,每日退還375元。
| 類型 | 費用名稱 | 費用金額 | 費用說明 |
|---|---|---|---|
| 日間托育 | 其他 | 22500 | 平均月費:註冊費每月5000(一學期6個月共30000元)+月費17500元 |
| 類型 | 人數 |
|---|---|
| 主管人員 | 1 |
| 托育人員 | 11 |
| 特約醫師 | 1 |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 行政人員 | 0 |
| 廚工 | 1 |
| 其他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