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86268945
- 所在地
- 251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39之2號1樓及2樓
- 負責人姓名
- 邱賽凌
- 核定收托
- 42
- 實際收托
- 40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229.9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48.0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000472-01(核備日期:1120117)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12596(核備日期:1111104)
- 退費說明
- 退費標準
◎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
※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
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請假
※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
(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280元(不含例假日)。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環境準備停托
※本中心每半年各有二日『托育服務準備日』進行中心清潔消毒或人員訓練等事項,實際日期以中心公告之行事曆為準,不提供服務且不退費。
◎備註
※兒童家長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於 14 日前通知托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