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6-2496459
- 所在地
- 717臺南市仁德區民安路二段153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王姿婷
- 核定收托
- 23
- 實際收托
- 16
- 評鑑等級
- 丁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81.9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1.9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退費標準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二)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7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三分之一。
3.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規定停班停課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三分之一。
4.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