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公設民營蘆竹海湖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3-3543866 
所在地
338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東路217號2樓 
負責人姓名
劉百純 
核定收托
20 
實際收托
12 
評鑑等級
甲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182.78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0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118.77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消防安全說明
 
退費說明
退費標準:(以當月計算,每月以30日計) 1.退托:(退托需一週前事先告知中心,退托日係以兒童最後實際送托翌日為準。) (1)自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 (2)中途退托:至退托日起,退還費用,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2.甲方自行請假者: 事假: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而無法送托,不予退費。 病假:病假請假日數達退費標準者,且需檢附相關就醫證明。 (1)連續請假未滿10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傳染病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訂定,請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為準。) (1)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以一日退還100元比例計算。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請假日數,以一日退還100元比例計算(不含例假日)。 (3)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4.乙方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其二分之一金額(一日以150元計算)。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9000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1
托育人員 3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