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3731105
- 所在地
-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仁里興豐路287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連信仲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38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531.2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1.8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桃消預字第1090014984號(核備日期:10905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桃消預字第1090014984號(核備日期:1091019)
- 退費說明
- 1.退托
(1)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2)中途退托:至退托日起,退還費用,每日300元(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放假日)。
(3)退托需一週前事先告知家園。
(4)退托日係以兒童最後實際送托翌日為準。
2. 事假:不予退費。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而無法送托。
3. 病假:
(1)連續請假未滿10天者及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3)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包含國定假日及放假日(如颱風假等)。
(4)病假請假日數達退費標準者,需檢附相關就醫證明。
4. 法定傳染病請假:傳染病係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訂定,請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 告為準。
(1)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疾病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
(2)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退還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一日以100元計算)。